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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前,我在公司骑了一辆电车,摔了十多米。当时,我只觉得我的手臂被皮肤弄伤了。我没有做检查。五天后,我的手肘越来越痛。我去检查是否有骨折。这个时候我能报告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10-22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能被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 构成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在单位患职业病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工伤认定程序:申请人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进行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动者的身份证明;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考勤表;和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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