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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了。我想问财产分割怎么办?具体情况如下:我和男方有自己的银行卡和工资卡。本来我们约好存钱给两个孩子上大学(重组家庭,他有一个男孩,我有一个女孩),但是他挥霍无度,卡里的钱比我的少很多。我担心我的娃娃将来不会读书。还有就是当初还房贷的时候,我出的比他多一点。我想问这个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22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双方财产可以如下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4、夫妻共同房产的产权证;
    5、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明。
    离婚有经济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清偿责任,,均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自己的财产负责清偿;
    3、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承担债务,如果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有负责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

  • 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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