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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了银行的贷款,法院会拍卖我的房子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23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拍卖房子
    1、法院会拍卖房子的情况如下:
    (1)拖欠商业贷款。购房人向银行贷款购房的,在不能如期如数偿还贷款时,银行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贷款人就被抵押贷款拍卖变现来偿还贷款的;
    (2)购房人民间借贷;
    (3)司法没收。刑事案件中有判决没收犯罪嫌疑人个人全部财产,如财产涉及不动产,不动产依法可进行拍卖,变现后的钱款收归国库;
    (4)无主财产。无人认领的房产可以进行拍卖。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二、法拍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1、解封房产。解除对房产的查封,联系好法院,带着竞拍成功的文件直接找到法院,要求解封房产。一般缴纳房子全款之后,就可以去法院办理解封手续了。
    如果是多家法院查封的情况,还需要和法院进行额外的沟通;
    2、房产解压。解决好查封之后,还要跑到相应的房管局,档案局,不动产权管理局等解押房产;
    3、税费缴纳。根据当地税费要求不同,大体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相关税费。
    因此,要查清楚房产之前的交易信息及原房主的房屋信息;
    4、房产过户。前往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 房子会被法院拍卖的原因:
    1、商业贷款产生。购房人向银行贷款购房的,在不能如期如数偿还贷款时,银行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贷款人就被抵押房产拍卖变现来偿还贷款的;
    2、民间借贷产生。
    到期不能还款;
    3、司法没收产生。刑事案件中有判决没收犯罪嫌疑人个人全部财产,如该财产涉及不动产,该不动产依法可进行拍卖,变现后的钱款收归国库;
    4、无主财产。就是无人认领的房产。
    拍卖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十二条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 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
    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第四十四条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法律分析:欠银行钱唯一的房子也是会被拍卖的,如果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房子是可以拍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项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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