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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工伤后走保险,出院老板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0-24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出院之后,需要继续休息的,根据核定的停工留薪期和医院的休假证明规定时间休息,在休息期间,工资照发,但是和上班是不一样的,和上班有关的待遇是没有的,比如加班工资,奖金。
  • 工伤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伤者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按照伤残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费用由公司承担;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共同承担。鉴定伤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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