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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没有宅基地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10-24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宅基地证,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2、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
    3、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并现场勘测;
    4、县政府审批后公示;
    5、建房验收合格后,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第一:申请宅基地简化程序
    根据以往农村土地管理修正案的规定,农民提出宅基地申请后,先要交由乡镇政府审核,审核完成后,再由县政府进行批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耗时也比较长;
    但是,根据新政,土地管理法修正后,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可以直接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再经过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即可,省略了由县政府批准的流程,让农民能够更方便地申请到宅基地;
    第二:退出宅基地后再分配
    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基本上都已经在城市买房定居,这类农民大都会选择自愿将土地退出,像这类土地可以通过村集体同意后,直接规划分配给没有宅基地的农民;
    第三:没有宅基地,管理住房
    针对实在是无法获得宅基地的农民,政府将出面直接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居住问题,即没有宅基地的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户有所居的权利!
    法律依据:
  • 农村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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