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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对他和他的妻子负全责。他们现在没有问题。他们一直住院,不愿意出院。他们在半月板上受了轻伤,在外伤后住院23天。我不想出院。住院费和他们每天的饭费都是100元。现在我已经付了1.5万元了。我需要赔偿他们打官司要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4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根据医院的票据确定是否需要二次手术或住院无法确定。
    二.误工费,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需要休养的时间,有工作的按照其工作收入计算,没有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
    三.护理费,基本相同。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乘30每天。
    五.营养费,一般按照住院时间计算,每天不超过十元。
    六.交通费,住院就医发生的费用期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被鉴定为残疾,这些项目还需要赔偿残疾辅助用具费,比如拐杖或轮椅,精神抚慰金法院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出院后的护理费及营养费需要有医嘱,营养费在赔偿过程中是法定的一项,复查费要等复查之后才知道多少。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一个护理人员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营养费以医院医嘱为参考依据。
    后期治疗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出院后的护理费及营养费需要有医嘱,营养费在赔偿过程中是法定的一项,复查费要等复查之后才知道多少。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一个护理人员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营养费以医院医嘱为参考依据。
    后期治疗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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