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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要求离婚是否能要求精神损失费

离婚赔偿 2023-10-25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要求离婚一般不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的。但如果离婚时,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的,女方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除此之外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男方在婚姻中有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女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精神损失费的确定标准:离婚精神损失费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严重度;损害结果的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水平及事后的认错悔过态度等,综合考虑。双方也可以就精神损害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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