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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还钱欠150,黑了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0-26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尽快还款;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债。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
    借款人与贷款人对贷款偿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还是不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
  • 对方欠钱不还还把我拉黑了的话,那么可以自己起诉处理。具体而言,这属于债务的拒不承担,因此是可以起诉来处理的,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但在起诉时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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