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车辆卖给别人,不过户,买新车能上户吗?

其他 2023-10-26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车不过户,买方应向卖方提出转移汽车所有权的要求。首先购买汽车时,汽车作为动产,当双方签订合同时,汽车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要件。当汽车交付完成后,说明这个过程已结束,于此相对应的要件是卖方需立刻转移汽车的使用权,进行变更登记;如果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则汽车的所有权仍在卖方,此时已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所以买方应向卖方提出履行规定的要求,即转移汽车的所有权。
    如果对方不履行该职责,买方可就双方签订的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过户登记手续。
    买车的流程有哪些
    1、引客户在银行特约经销商处选择汽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合同;
    2、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
    3、经调查同意后签订合同;
    4、办理汽车公证、抵押等手续;
    5、贷款人办理放款;
    6、贷款还清后,贷款人注销质押凭证,并退还给客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买车不过户,买方应向卖方提出转移汽车所有权的要求。首先购买汽车时,汽车作为动产,当双方签订合同时,汽车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要件。当汽车交付完成后,说明这个过程已结束,于此相对应的要件是卖方需立刻转移汽车的使用权,进行变更登记;如果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则汽车的所有权仍在卖方,此时已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所以买方应向卖方提出履行规定的要求,即转移汽车的所有权。
    如果对方不履行该职责,买方可就双方签订的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买车不过户,买方应向卖方提出转移汽车所有权的要求。首先购买汽车时,汽车作为动产,当双方签订合同时,汽车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要件。当汽车交付完成后,说明这个过程已结束,于此相对应的要件是卖方需立刻转移汽车的使用权,进行变更登记;如果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则汽车的所有权仍在卖方,此时已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所以买方应向卖方提出履行规定的要求,即转移汽车的所有权。
    如果对方不履行该职责,买方可就双方签订的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