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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认定申请判决书下来了,单位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0-26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处理方式是: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处理方式是: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盖章,首先应当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取得劳动关系裁决书,工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再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根据鉴定情况和个人工资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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