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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不到一年就能改回曾用名吗?改名问题

其他 2023-10-26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
    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更改姓名的程序是: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2、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派出所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3.改名的审核结果完成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可以。更改姓名的程序是: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2、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派出所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3.改名的审核结果完成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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