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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死人,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偿,司机有什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6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的对方全责的,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完毕后,不足的部分由负全责的当事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出了车祸对方全责首先要有保险公司进行补偿,保险公司补偿不足的,再由对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撞死人,肇事者与受害者负同等责任的,先由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不足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其中赔偿的主要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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