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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儿子能否继承父母死亡粮田?

遗产继承 2023-10-26 16: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不论是何种方式的继承,继承所涉遗产均应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视情况而定。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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