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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迁回原地能申请宅基地吗

其他 2023-10-26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回原籍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离婚后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离婚后无宅基地的一方,在房产证及土地证均转移给另一方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分户,得到独立的户口本后再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因为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一户才有权利拥有宅基地,在未分户前,双方仍在一个户头之下,在该户已经拥有宅基地的情况下,离婚出户的一方是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的,只有分户形成单独的一户后,才有权利再申请。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还没分户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分户后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根据“一宅一户”的原则,独立分户之后,确实没有住处的那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一般来讲,离婚后的户口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不能够。只有乡村村民(乡下户口人员)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前提下,才能够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一)娃儿达到法定年纪结婚确需分户,而宅基地不够准则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村民),无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需要乔迁的;
    (四)符合法律限定的其他情形。乡村村民原有宅基地面积超出限定准则或将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准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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