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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起诉离婚,但在此期间找不到她。没有人能联系她。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10-27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被告联系不上,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原告可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可以去公安厅报警,说明联系不上对方的过程,让公安局备案,同时要去法院申请对方已经失踪,并且提起离婚诉讼。
    2、可以按具体情形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到时候法院会主动联系对方,并且告知对方做好开展庭审工作的准备,如果对方没有在开庭之日到达,有可能会重新选择时间开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可是找不到对方的,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确实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离婚;起诉离婚的一方还可以基于其配偶下落不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只要申请通过,当事人便可以此为由诉讼离婚,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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