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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前,我喝酒了。一个同事喝多了。他先打了我。现在我的眼睛受伤了,眼睛充血了,右眼眶骨折了。这可以要求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7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民法典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喝醉酒后打人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一般情况下,受害者遭受到严重的人身损害之后,通常可以要求加害者进行以下项目的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喝了酒把人打了一般赔偿如下: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
    不管什么理由,一起喝酒,打人都是不应该的,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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