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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破产债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29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破产的,债权可以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果是连带债权,也需要说明。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有: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2、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预先申报债权等。
    对破产债权申报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等。法律依据: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有: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2、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预先申报债权等。
    对破产债权申报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等。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 破产债权是指企业在宣告破产前发生的债权,这种债权可以进行申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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