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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先打我我在还手属于什么行为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9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动手打我我还手一般算自卫。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别人动手打“我”,对于为防止其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还手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打架斗殴违法,不管是先动手还是后还手,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被别人打不还手,只要构成轻伤,对方就要负法律责任。没有构成轻伤的进行治安处罚。
    和别人发生矛盾,挑衅互骂后,别人先动手的构成轻伤违反了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没有构成轻伤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加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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