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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几年前,我借了2万元的高利贷,拿到了16000元,半个月1000元的利息是2000元。后来三个月本息加起来是7万,就让我签了7万的合同。我签了,但是没有还。我仍然每月支付540元的利息。如果我起诉,我能赢吗?

民间借贷 2023-10-29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高利贷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让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定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当事人依据合同诉请法院保护这个区间利息,法院不予保护,但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后又请求返还,法院亦将驳回诉请利率在36%以上的,约定无效,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也可以请求返还。因此遭遇高利贷,如果被起诉至法院,本金和合法的利息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过高部分的利息则会被驳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可以起诉借款人。高利贷起诉的,法院会支持债权人要求偿还本金的诉求,同时也会支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超过四倍利息的,属于无效利息,不予支持。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被高利贷起诉的处理: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在答辩书内详细说明借贷双方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是无效利息。同时还可以主张高利贷的违法行为。被高利贷起诉的,借款人一般只需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利息即可。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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