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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好几年了,我爸爸分多次借给2个人一共差不对10万快,有对方身份证号码,但是找不到对方人了,其中一个按照地址找到用户家,但只有老人在,找不到对方,这种找不到人,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023-10-29 1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起诉借钱不还的老赖,需要当事人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起诉状副本要按被告的人数准备,而证据材料要是真实的、采用合法手段收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款人找不到可以起诉。如果所欠债务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家中的人生病而产生的,则由另一方用其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为了保护找不到的人和相对人的财产的权益,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在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宣告其失踪之后,会为其找好财产的代管人,将会由该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借款纠纷,法院规定的民事案由是民间借贷,其实质也是一种合同,原告起诉,要写起诉状,核实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可以选择起诉的法院有:
    1、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籍地,身份证登记的地址;
    2、被告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
    3、原告住所地;
    4、原告经常居住地。
    见: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0〕20号,自
    2021.
    1.
    1.起修正施行)第三条第一款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自
    2021.
    1.
    1.起施行)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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