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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请病假,公司不批准,按旷工处理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9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请病假,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享有法定的病假权利。该权利的行使不需经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病假未经批准的旷工处理的规章制度无效。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法律依据: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规定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请病假不批算旷工,单位做法一般是对的。若劳动者没有按照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流程和不符合请病假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不批准病假。当未批准病假劳动者也没有上班的,是符合旷工的定义的。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生病请假公司不批不上班算旷工这样做一般是不合法的。若劳动者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符合请病假的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并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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