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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幼儿园事件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31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幼儿园归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你可以打到教育局的电话进行投诉。法律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 法律分析:找幼儿园的园长或者可以找教育局投诉。法律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 法律分析:幼儿园的设立及活动需遵循: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5.《幼儿园工作规程》
    6.《幼儿园管理条例》
    7.地方政府、教育局对幼儿园的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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