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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底薪3000月休四天请假六天,上了二十天班底薪应该是2400还是2000

讨薪 2023-10-31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带薪休假工资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就可以得出一天的工资。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劳动者上了几天班就应该算几天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未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仍未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上班不到一月,自离3天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员工的工作天数来计算其工资,若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部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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