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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在哪些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11-01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子在如下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1、继父父母依法立遗嘱,排除其继承遗产的;
    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的抚养关系,继子没有法定继承权;
    3、继子存丧失继承权的;
    4、其他法定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子没有继承权的情况是没有跟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形成抚养关系以后为了继承遗产而杀害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的,强迫继父母立遗嘱的、伪造继父母遗嘱的,虐待或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都会失去继承权。继子本身就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想继承遗产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就是说父母亲再婚的时候,继子女跟继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继子女的抚养费继父母也有共同承担,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利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继子女不是一定可以继承遗产的。若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就依法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定继承权,若不存在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不享有法定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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