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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杨律师。我想离婚,但我的孩子不想给他。

子女抚养 2023-11-01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现在多大了?双方具体情况怎样
  • 为了孩子不想离婚,可以跟想离婚的一方协商,找出婚姻相处中相关的问题,做出改变。但是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是有离婚的自由的,如果另外一方决心要离婚,可以先进行协商,尽量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方面,达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协议。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对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1、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法院有两种处理方式:
    (1)直接判决不予离婚,等双方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再启动诉讼离婚;
    (2)先暂定一方进行抚养,如有经济条件、有能力的一方,另一方需要支付其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其比较有利,来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2、双方共同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满30天冷静期后,在30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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