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人工作时间外出,车祸致死(被人追尾),包工头负多少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03 0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一定责任。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办理私事,那么将不被认定为工伤,工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开私家车外出办理公事,且劳动者非全责或主要责任,将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的赔偿规定处理。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开私家车外出办理私事,那么将不被认定为工伤,工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开私家车外出办理公司,那么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将被认定为工伤,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
    2、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开私家车外出办理私事,那么将不被认定为工伤,工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开私家车外出办理公司,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将被认定为工伤,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
    2、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开私家车外出办理私事,那么将不被认定为工伤,工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开私家车外出办理公司,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将被认定为工伤,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
    2、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其承担的是非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属于工伤,单位要在一月内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家属在一年内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
    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营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