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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别人丢了,手机里的信息也回不来了,对方该怎么赔偿呢?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03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失主有权要求归还手机,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如果数额不大,不当得利者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数额较大,不当得利者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被偷手机数据丢失赔偿如下:
    1、被偷手机数据丢失赔偿先需要确认数据的价值,确定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如果不同意,可以协商;
    3、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判决。在生活中手机被偷,应当第一时间想办法报警。因为对方很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同时也是为了挽回财产损失,避免更多人受害。然后带上身份证到手机营业厅进行挂失手机号,说明清楚情况,让客服对你丢失的手机号码进行停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第一种情况:如果当事人的手机放在别人处,或者别人借走了当事人的手机,而别人弄丢了,那么弄丢手机的一方是有责任的,而且要负主要责任,因为丢手机的一方并没有主动将手机交给弄丢手机的一方保管,弄丢手机的一方是应该赔偿的,除非对方不追究;可是如若丢手机的一方已经要求获得赔偿,但是对方拒不赔偿,那么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第二种情况:如果保管是无偿的,并且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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