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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3年,公司没有向员工支付社会保障,可以要求赔偿吗?如何估计赔偿金额?

社会保险 2023-11-03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
    (1)单位未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经济补偿。
    (2)至于工作日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周末加班又未安排补休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
    (3)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存在劳动事实期间的双倍工资,但不得超过11个月的工资。 建议协商的解决,协商不成的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
  •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员工离职后,是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现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经员工多次催告后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已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法》中关于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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