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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纠纷答辩状注意什么

二手房 2023-11-03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需要写的内容包括: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事由、答辩理由、呈送的机关、附项、答辩人签字注明日期。答辩状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主要包括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的纠纷;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买二手房遇到的纠纷情况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实施的是无权处分;
    2、出卖的二手房是已经被抵押的;
    3、出卖的二手房已经出卖,进行了一房多卖。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七十一条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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