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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用钱做生意,借了我20万(包括利息)。借条上注明2012年还清,但后来生意失败,到期未还。到目前为止,经过多次催促,我怎么能拿回来呢?谢谢你

债务追讨 2023-11-04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债务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不能拿回来,当事人有欠条证明借款事实的,可以将欠条作为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不能拿回来,当事人有欠条证明借款事实的,可以将欠条作为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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