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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拉架,宝宝转入了刑事案件。在拉架的过程中,一开始只是拉架。后来,我也互相殴打。现在110派出所说我涉嫌殴打他人,要求拘留我。这合适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4 19: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要拘留。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殴打他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健康权,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所以即使是受伤一方,实施了打架斗殴行为的,也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认定为情节较轻,但仍要被拘留,依法判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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