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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有出生证明,但户籍需要亲子鉴定吗?

其他 2023-11-05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婚生子女的户籍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但是一般情况而言,如果需要将孩子户口上到男方户口. 必须在孩子的出生证上有男方姓名。. 才可以被接受. 如果孩子的出生证上没有男方姓名,必须提供DNA的检测父子基因一致报告才可以。. 如果上到男方户口,男方只需要持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本人户口本,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当中的的权利当然包括落户的权利。
    其次,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户口登记不仅是我国公民的权利还是一项义务。所以说只要是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他就是中国公民,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女。
    但具体到落户细则各地规定则有所不同,但大体来说父亲或母亲应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当地公安户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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