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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顺序和遗嘱哪个优先,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11-05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的顺序,如果有遗嘱的,先按遗嘱的内容执行遗产;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遗嘱继承应当优先办理。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遗产的继承有一定的顺序,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一定顺位,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涉及到多份遗嘱的,在继承开始前,应当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将遗产进行统计归类,按照继承顺位,适当照顾的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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