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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银行贷款10万元无力偿还,只有一套不住的楼可以抵押吗?

债务追讨 2023-11-06 0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法抵押贷款的房子具体为:
    1、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单位、社会团体的房子;
    2、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4、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只有一套房子可以抵押贷款,有一些机构是接受唯一住房抵押贷款的。用唯一住房抵押,借款人无力还款或拒不还款时,贷款机构还是有权追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处置抵押资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 有房贷的房子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一般有两种方法:
    1、通过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提前还款,还清此房产的剩余贷款之后,再重新到其他银行进行再次抵押。不过,在部分银行,按揭房是可以直接再次贷款的。
    2、通过担保公司贷款。不需要提前还款,但贷款额度一般不能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价值。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法律依据:《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安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
    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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