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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民间借贷纠纷

债务追讨 2023-11-06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纠纷:
    1、没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纠纷;
    2、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款事项约定不清楚的纠纷;
    3、利息约定过高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是:
    1、一方当事人缺乏诚信,不履行偿还义务;
    2、双方当事人未签订借款合同或没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
    3、一方当事人失踪或死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是:
    1、一方当事人缺乏诚信,不履行偿还义务;
    2、双方当事人未签订借款合同或没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
    3、一方当事人失踪或死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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