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立案标准是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3-11-06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有: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或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情形之一的;法定其他立案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