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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我是一名工人。我以前一个月3000块钱,后来工作多了一点。我告诉老板加3500元,当老板说你要工作一年的时候。每个月只能有3500元,但是工作两个月就离职了。老板,你能扣除我加500元的工资吗?

讨薪 2023-11-06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的规定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每月扣除的工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只是对于没有正常出勤的当天不计发工资,或者对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来赔偿对应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每月扣除的工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只是对于没有正常出勤的当天不计发工资,或者对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来赔偿对应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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