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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能办理离婚吗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 2023-11-07 0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吗
    1、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夫妻异地离婚办理方式如下:
    (1)夫妻在外地,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主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2、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结婚证,证明你们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如果有孩子的,还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5、如果有财产和债务需要分割的,需要提供证明财产及债务的证据。
  • 能在异地办理离婚,但是只能办理诉讼离婚,而不能协议离婚。一方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通过起诉的方式就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流程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开庭、审理、判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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