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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7 0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丢了可补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后,夫妻一方或双方丢失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发。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结婚证丢失补办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结婚证丢失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办;
    2、填写补办申请结婚证的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审核,查证属实的,予以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结婚证丢了能补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向发证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登记档案后,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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