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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配偶已经分居多年,现在想要办理离婚,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子女抚养 2023-11-07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的处理办法:
    1、一般由不直接抚养的那一方支付给直接抚养的那一方;
    2、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如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处理,由父母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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