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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遇到贷款要保证金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1-07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贷款手续简便,一般不需办理有关登记评估等手续;保证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保证人愿意长期(一年)作保的,可签订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在最高额保证期限内,不再办理相关的保证手续。
    保证贷款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坚持公平、合法和按合同办事的原则。中长期贷款利率按借款合同实行一年一定,即从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遇利率调整不变;满一年后根据当时的利率进行调整,执行新的利率。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借款
    1.银行预收贷款保证金是指在发放贷款前,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预收一定款项的行为,这部分保证金是在贷款总额中扣除,而不是需要借款人缴纳保证金。
    2.保证金通常打入借款人或担保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有特定账户,这个钱所有权归借款人,但借款人是不能使用的,只有相应借贷按期归还了,这个保证金才归还提供者。
    3.银行小额贷款需要交纳保证金的客户,一般往往是客户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押物品未办理正式抵押手续,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获取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时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该保证金应退回给借款人。
    4.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不向借款人收取借款保证金了,而是采用第三方担保形式。银行预收贷款保证金该做法固然起到了一定的保证资金安全、督促借款人还款的作用,但它违反了国家政策,我国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18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若金融机构实行贷款预收保证金制度,致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贷款总额减少,不能满足借款人急需资金的需要,就是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利。
    综上所述,保证金应在第三方担保公司里签订合同后交纳,而银行方面不会直接收取你缴纳的保证金,而是从发放贷款总额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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