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在耕地上建房拆除,是否有法律依据可以获得补偿?

拆迁补偿 2023-11-07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在拆迁时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我国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房。所以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在拆迁时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我国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房。所以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在拆迁时不能得到补偿。因为在耕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在具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在拆迁时,会有房屋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