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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还没有结婚,但已经与女友订婚了,现在她要求我退还彩礼,我应该退多少呢?

彩礼 2023-11-07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彩礼的退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如果男女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又或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如果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是可以让女方退还彩礼钱的。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如果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的,又或者是婚前购买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于彩礼是应当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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