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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也没有户口,拆迁该如何处理?

拆迁补偿 2023-11-08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产证,房屋拆迁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以此获得补偿,或者依据相关法规或诉讼结果处理;没有房产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拆迁不可以获得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遇到拆迁,没有房产证是很麻烦的,希望房屋都能得到登记,获得国家的承认。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 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而定。拆迁应该有相应的拆迁待遇,暂时没有房产证按照实际是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但如果没有房产登记备案,法律上是可以说无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交申请试试。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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