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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已经还清了助学贷款的24个月拖欠款项,现在该如何处理?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1-08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贷款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有合同或者协议的,从约定的清偿贷款日期之日起算,没有约定的,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恶意拖欠贷款是指有能力归还拒不归还,严重逾期且无法联系到本人。恶意拖欠货款不构成罪,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证据作出裁判,拖欠着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拖欠着会上黑名单,进入个人征信系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恶意拖欠贷款的立案标准如下:
    1、贷款5000元可以立案,信用卡2000以上可以立案;
    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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