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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遗产继承 2023-11-08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手续有:首先,确认遗产范围。然后,进行税款和债务清偿。最后,由当事人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遗产份额。且继承的房屋,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房产自继承开始时发生变更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交以下材料:
    1、继承证明文书,如继承的公证文书或者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2、房产证。
    3、房屋测绘图。
    4、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被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
    5、遗嘱,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的材料。
    7、到房管局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
    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
    4、可以证明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的证件;
    5、继承人身份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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