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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问题,如果公司口头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在考核期,但没有证据提供额外培训,现在员工要申请一个月赔偿以无法胜任工作辞退,这个赔偿金额可以申请2n吗?如果周五谈,周六有一个月的病假条,但是公司不批,该怎么办?

人事争议 2023-11-09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培训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前往法院起诉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若属于违法辞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不能免除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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