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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伴侣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分手了,应该怎么处理房产?

同居 2023-11-09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买房,分手之后分割的方式:
    第一,一人出资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二,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第三,双方出资购买,登记人为产权人,另一方主张权利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证据证明的,则将共同出资视为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认定是一方购买的,分手之后房子应该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分割;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由双方协议分割,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子;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对房子进行了约定的,按照协议划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产,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分手或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考虑财产取得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同居时间等客观情况予以公平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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