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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干了一个月,但现在不想干了,想辞职。但是领导不同意,说公司制度规定必须提前十五天交辞呈。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辞职?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9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不让辞职,职工有合法辞职的权利,您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提出辞职,如果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单方面行使合同的解除权的方式来辞职的,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如果是以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辞职的,则要经单位的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不可以。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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