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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合伙财产是否构成侵占罪?

刑事辩护 2023-11-09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可能是侵占罪。侵占罪的构成是:主体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情形;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1、个人合伙侵占合伙财产,如果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可构成侵占罪。如果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合伙企业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职务侵占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个人侵占合伙财产的话,那么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这种侵占不同于侵占罪,属于民商事领域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是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
    因此对于这种侵占,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进行维权,而不能进行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规定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侵害合伙企业利益,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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